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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2-22 10:08:40 来源: 作者: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 贾政)近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装修工程监督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装修工程监督管理。根据《通知》,实行全装修形式交楼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应按交楼标准(包含装修分部工程)办理相关手续。
其中,新建项目应在施工许可(含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一并予以办理;已办理施工许可证、未办理预售许可的在建项目,应补充办理装修分部工程的施工许可(含质量安全监督登记)相关手续。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含质量安全监督登记)相关手续时应提供含装修分部工程的总承包合同、监理合同,以及经技术审查合格后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
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对装修质量通病(渗漏裂等)防控和装修质量的把关,严格要求装修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并按户向产权所有人出具《住宅质量分户验收表》,确保交楼(装修)标准与样板房及销售合同所注标准一致,严禁虚假宣传。
在房地产销售环节,《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项目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含样板房)公示所售商品房是否带装修交楼,带装修交楼的,需附装修标准,并公示房屋质量问题投诉处理机制。
《通知》要求施工许可核发部门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应严格核查是否包括装修分部内容,并在施工许可证附件中予以注明。工程质量监管部门应督促房地产开发项目完善施工许可手续,落实企业主体首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