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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04 13:34:56 来源: 作者:
近几年来,“吉林经验”成为人们谈及司法体制改革及各项试点工作时的高频词:
“大部制”改革试点,2015年9月起在吉林全省三级院全部推开,省院34个处室锐减为9部1委;
“捕诉合一”模式试点,2014年起步,2015年9月起在吉林全省三级院推开,司法效率明显提升;
公益诉讼试点期间,吉林省检察院创造9个全国第一,发出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全国第一份由省级检察院向省级政府发出的检察建议,推动全国第一份由省委发布的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文件出台……
如今,这些改革试点成果,或被纳入顶层设计,或成为相关立法的重要参考,那么,是什么样的力量,使吉林这片白山黑土成为改革试点蓬勃发展并取得卓著成效的千里沃野?近日,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深入基层蹲点调研,凝心聚力增强检察自信
记者:我们了解到,吉林检察机关今年以来开展了蹲点大调研活动,省院全部领导包括您都亲自沉入基层一线进行蹲点调研,请问为什么要开展这项活动?
杨克勤:今年以来,张军检察长提出一系列检察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我们省院党组高度重视,结合吉林检察实际,确定把“强化监督、维护公益、创新发展”作为今年和未来一个时期全省检察工作的总基调,并且开展了“品牌创建”活动,蹲点大调研活动就是我们着力打造的“品牌”之一。
为什么要开展蹲点大调研呢?因为对于检察系统来说,今年确实是很特别的一年。由于反贪转隶等诸多考验,有的干警感到迷茫、困惑,对未来发展信心不足。所以,我们决定开展每年两次、持续三年时间的蹲点大调研,省院领导全部沉入基层一线,对全省84个基层院全部调研一遍,为基层干警宣讲中央、省委、最高检、省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为广大检察人员解决思想上深层次的问题,让他们深刻认识到“转隶就是转机”,从而主动“变挑战为机遇”。
记者:这次的蹲点大调研,和以前的调研活动有什么不同之处?
杨克勤:这次大调研活动采取“包保”方式,领导带头,我一人就承担了12个基层院的调研任务。每到一个院,都要住两天,不玩虚的、不搞形式,不与地方领导打招呼,没有地方领导陪同,“一竿子插到底”,直接面对一线普通干警。
以前的调研形式经常是开座谈会,找班子成员谈话。但这次是直接和普通干警一对一“掏心窝子”,面对面“唠家常”。很多干警都反映说,领导和普通干警坐在一起商量谋划,心往一处凑,劲往一处使,这本身就是一种莫大的激励和力量。
记者:组织蹲点大调研活动的目的是什么?
杨克勤:一是发挥“宣传队”作用,统一思想认识,同时发挥“播种机”作用,督促工作落实。二是发挥“检测器”作用,找准基层问题,找到破解的钥匙。三是发挥“黏合剂”作用,凝聚人心合力。为基层检察人员解决实际困难,通过积极引导鼓励,提振干警精气神,营造积极向上、自强不息的工作氛围。
目前,我们正在开展今年的第二轮蹲点调研,明年、后年仍要按今年的模式,继续深入开展蹲点调研。
从“担心”到“开心”,为公益诉讼立法提供“吉林经验”
记者:吉林曾是公益诉讼试点省份之一。如今,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已在全国推开,回顾三年来的历程,您有什么感想?
杨克勤:从2015年7月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到现在,应该说我是经历了一个从“担心”到“开心”的过程。
说“担心”是因为公益诉讼是一项新鲜事物,检察机关对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履行监督职责,人家认可不认可?买不买你的账?这些关系处理不好,就会产生新的矛盾。所以那时候我就把自己当成一个宣讲员,无论走到哪里,都向当地领导和各部门宣讲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意义和目的。处理一起公益诉讼案件,特别是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都要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和政法委,以及有关部门反复做工作,争取理解和支持,有时是非常“闹心”的。
现在我终于可以“开心”了——因为通过我们的公益诉讼工作,加强公益保护正在成为社会共识。各级党委和政府开展涉及环境资源保护等专项整治活动时,主动邀请检察机关参加。行政机关也逐步接受了“监督就是支持”理念,公益诉讼成为行政机关业务培训的必修课。同时,通过公益诉讼,强化对污染者的责任追究,也倒逼企业走上了绿色发展之路。
2015年7月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760件,行政机关整改2291件,整改率83%;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293件。通过积极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为国家避免直接经济损失30余亿元。
记者:您能详细介绍一下吉林在检察公益诉讼方面的经验吗?
杨克勤:在公益诉讼试点期间,吉林省检察机关经过艰辛探索,被最高检概括为“吉林模式”,为公益诉讼的立法提供了“吉林经验”。概括地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在全局中谋划和推动工作。推动吉林省委在全国第一个出台《关于支持全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推动法治吉林建设的意见》,使公益诉讼成为省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
二是坚持“事要解决”,与行政机关形成治理合力。与省环保厅、国土厅等单位分别签订了“重大行政执法信息移送办法”等27项协作配合机制,与30多个省直行政机关建立了检察联络员制度。针对伊通河污染,我先后三次实地调研,随后,由吉林省检察院向省政府发出了推进伊通河流域综合治理的检察建议。这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第一份省级检察院向省政府发出的检察建议,得到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不久,伊通河流域治理纳入吉林省“十三五”发展规划。经过两年多综合治理,伊河水恢复了清流。
三是坚持专项带动,发挥办案规模化效应,全面推进“白山、绿水、黑土地”的综合保护和治理。
四是坚持规范司法,构建公益诉讼制度体系。成立公益诉讼指挥中心。创建案源机制、办案机制、审批机制、诉讼机制、协调机制和督导机制等六大机制。编写《公益诉讼工作指导手册》等。组织研发全国第一个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工作平台。
五是坚持提高素能,打造过硬的公益诉讼队伍。
记者:目前,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已在全国全面开展,您对此有什么建议?
杨克勤:我觉得开展公益诉讼工作,首先要以“事要解决”为原则,在做优上下功夫,通过加大检察建议、提起诉讼、跟踪监督、执行监督力度,全面落实“劝、告、罚、改、建”工作机制,确保司法办案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也很重要,要完善重大行政行为通报、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大力推动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平台建设。同时,要全面落实“一案三查”机制,加大向监察委移送线索力度,形成监督合力。
此外,检察机关要加大民生领域案件办理力度,集中查办一批涉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销售公益诉讼案件。重点选取群众关心、党委关注、影响面大的典型案件提起诉讼,确保办理一案、警示一片。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在改革“精装修”上下功夫
记者:吉林是司法体制改革第一批试点单位,在改革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目前,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您认为还需要做哪些“精装修”?
杨克勤:2015年9月以来,吉林省三级检察机关围绕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改革,已连续推出120余项配套措施。今年,我们围绕完善司法责任、司法管理等八大改革综合配套制度体系,又确定了29项配套改革重点任务,下一步,还需在四个方面继续深入开展“精装修”:
一是全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目前,吉林的“大部制”改革,包括民行分设、“捕诉合一”模式都被纳入了顶层设计。这也充分印证了我们的试点探索是卓有成效的。
二要进一步压实司法责任。严格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修改完善权责清单。
三要抓好相关配套政策落地,主要是在人员待遇上,要打通“最后一公里”。
四要善于运用现代科技破解难题,落实好最高检关于智慧检务的各项部署。
记者:吉林实行的“捕诉合一”模式是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这项模式的效果如何?
杨克勤:对于“捕诉合一”模式,我们坚持慎之又慎、“稳”字当头,希望以实践探索提供更有价值的“吉林样本”。
2014年6月,我们选择了6个基层院开展“捕诉合一”工作试点;2015年9月起,在全省三级院实现了全覆盖。实行“捕诉合一”后,效果还是比较明显的:一是顺应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新要求,批捕、公诉工作标准统一。二是人权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去年全省审前羁押率为48%,而试点较早的长春市南关区、九台区,延吉市和敦化市四个院,连续三年平均审前羁押率都比全省平均值低了13.62、8.73和8.84个百分点,所谓“构罪即捕”得到有效遏制。三是案件质量明显提高。经抽样评估测算,每起案件瑕疵问题从平均6.39个下降到2.77个。四是司法效率显著提升。全省检察机关批捕、起诉办案时限平均分别缩短了12.3%、12.4%。比如,大家非常关注的长生疫苗案,长春高新区检察院组成“捕诉合一”办案团队,依法提前介入、帮助统一证据标准,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至审查起诉,仅用了17天。五是全面锻炼了干部队伍,培养了一大批复合型检察人才。
记者:改革者通常被比喻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吉林是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您对此有什么感受?
杨克勤:改革是必然的。正如张军检察长在大检察官研讨班上所言,解决检察工作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最根本的途径就是深化改革。我们必须要坚定不移地落实好各项改革部署,以改革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作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我最大的感受就是要敢于去试——试对了是成功的经验,试错了也是对改革的贡献,要辩证地看待这个问题,不能自缚手脚。作为改革者,一定要有“敢为天下先”的精神。